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语
发布时间:2023-02-07 13:37:35 | 点击:3592公益宣传语
一.“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天津市处非办、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提示您:珍惜您的血汗钱,守护好您的钱袋子,理财投资要清醒,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举报。二.市处非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向您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千万不要听信那些非法集资者编造的竹篮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的神话。对非法集资说不,守护好您的钱袋子,珍惜自己的血汗钱、看病钱、养老钱和读书钱。
三.市处非办、市公安局向您提示:非法集资危害大、投资理财需谨慎,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人民群众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四.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一)拨打“23601731”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举报;
(二)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
(三)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jscfjb@163.com);
(四)拨打110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五.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
非法性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就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就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就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简单说,就是非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通过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的行为。
六.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七.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1.高息诱惑。宣称保本且利息畸高。
2.小恩小惠。组织买理财抽大奖(赠好礼、返现金)等活动,以赠送米、面、电器、免费旅游等进行利诱的。
3.“人文关怀”。针对老年群体,利用电话聊天、上门走访等方式拉近感情以实现目的。
4.金字招牌。以奖杯、奖章、奖状或某领导视察照片,明示或暗示与某领导具有密切联系的。
5.项目优势。打出“普惠金融”、“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政策旗号,号称投资项目涉及高科技、新能源、区块链等领域而无实际应用说明的。
6.“高大上”服务。实行会员制,利用精英信息作为会员资料,引诱群众投资入会,提供“高大上”服务。
7.流动招揽。在社区、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