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交易风险揭示书
发布时间:2015-05-11 09:56:21 | 点击:8199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向您提供本《电子化交易风险揭示书》。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醒您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正确全面地了解期货电子化交易的风险。
如果您不了解或不能承受本《电子化交易风险揭示书》所揭示的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建议您不要使用电子化交易方式,可选择使用书面或者电话委托方式;
如果您申请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方式的电子化交易方式,我们将认为您已完全了解期货电子化交易的风险,承诺能够独立承担期货电子化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由此带来的损失。
本公司向您提供“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和“网上委托交易”这两种期货电子化交易方式供您选择。“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是指乙方通过计算机自助下达期货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电子化交易方式;“网上委托交易”是指甲方通过互联网,向乙方提供用于下达期货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交易方式。
本公司尽最大可能采取了有效措施以保护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再次郑重说明,电子化交易除具有其它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仍然存在且不止限于下列风险:
一、本公司与交易所的远程数据专用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二、公司计算机交易系统出现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三、突然停电而导致公司计算机系统中断。
四、客户交易终端与公司的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公司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五、互联网(Internet)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完全控制。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延迟以及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网上委托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六、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它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它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七、客户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系统与本公司所提供的网上委托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八、在交易委托过程中,客户可能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九、客户自己设置的密码务必严格保密。凡是使用客户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本公司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本公司数据库记录客户的所有交易数据,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客户有义务变更由本公司设定的初始密码,并在以后不定期变更密码,以避免被他人盗取、破解进行交易从而导致风险。
十一、我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在离开已进入的电子化交易委托界面之前,应正常退出并关闭该委托交易系统。
十二、客户密码泄漏或者客户身份可能被仿冒。
当发生以上或者其它本公司无法控制的风险时,客户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对以上风险揭示本单位(本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表示确认!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向您提供本《电子化交易风险揭示书》。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醒您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正确全面地了解期货电子化交易的风险。
如果您不了解或不能承受本《电子化交易风险揭示书》所揭示的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建议您不要使用电子化交易方式,可选择使用书面或者电话委托方式;
如果您申请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方式的电子化交易方式,我们将认为您已完全了解期货电子化交易的风险,承诺能够独立承担期货电子化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由此带来的损失。
本公司向您提供“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和“网上委托交易”这两种期货电子化交易方式供您选择。“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是指乙方通过计算机自助下达期货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电子化交易方式;“网上委托交易”是指甲方通过互联网,向乙方提供用于下达期货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交易方式。
本公司尽最大可能采取了有效措施以保护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再次郑重说明,电子化交易除具有其它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仍然存在且不止限于下列风险:
一、本公司与交易所的远程数据专用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二、公司计算机交易系统出现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三、突然停电而导致公司计算机系统中断。
四、客户交易终端与公司的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公司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五、互联网(Internet)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完全控制。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延迟以及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网上委托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六、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它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它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七、客户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系统与本公司所提供的网上委托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八、在交易委托过程中,客户可能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九、客户自己设置的密码务必严格保密。凡是使用客户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本公司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本公司数据库记录客户的所有交易数据,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客户有义务变更由本公司设定的初始密码,并在以后不定期变更密码,以避免被他人盗取、破解进行交易从而导致风险。
十一、我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在离开已进入的电子化交易委托界面之前,应正常退出并关闭该委托交易系统。
十二、客户密码泄漏或者客户身份可能被仿冒。
当发生以上或者其它本公司无法控制的风险时,客户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对以上风险揭示本单位(本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表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