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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韩双方同意推动年内如期签署RCEP

发布时间:2020-08-03 09:19:18 | 点击:5142
原标题: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解读 中韩经贸联委会第24次会议成果

  8月1日,中韩经贸联委会第24次会议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此次会议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与外方首次在线下面对面召开的政府间经贸合作机制会议,可以说是在特殊形势下召开的一次特殊会议,必将在中韩经贸关系史上写下特殊的一页,也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全方位对外交往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

  中韩两国是友好近邻,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主席与文在寅总统两次通电话、相互表达慰问支持,为双边关系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球经济增长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受到严重冲击,国际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受到严重阻隔。各国只有携手合作,才能摆脱危机。各方急需探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恢复和发展经贸交往和合作的可行方案。目前,中国抗击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韩国疫情也得到有效控制,两国率先开通了重要商务等人员往来“快捷通道”,恢复和发展经贸交流具备有利条件。中韩率先面对面召开经贸联委会,推动逐步恢复政府间经贸领域交往与合作,彰显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向外界发出了中韩两国坚定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的明确积极信号,对区域乃至全球经贸合作恢复与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中韩双方均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保持密切沟通,进行周密准备。双方共同制定了务实有效的防疫方案,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就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中韩经贸关系发展及有关区域和多边经贸合作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是加强双边合作顶层设计。双方同意,继续深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南方”、“新北方”政策对接合作,积极推进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加快编制《中韩经贸合作联合规划(2021-2025)》,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二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双方同意要努力挖掘更多贸易领域和潜力。积极组织各类经贸促进活动,为两国企业搭建更多贸易平台。支持两国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开展双向投资,为对方国家企业在本国投资兴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三是推动产业对接合作。双方一致认为,中国正在推进“新基建”,韩方也推出“韩国版新政”,两者十分契合。双方要加强对接,共同推动以产业合作带动各领域贸易投资合作,培育后疫情时代两国经贸合作新增长点。

  四是扩大地方经济合作。双方认为,地方合作是中韩经贸合作最有活力和最具潜力的组成部分。双方将继续扎实推进共建中韩产业园合作,打造地方合作新高地。双方支持中方有关省市创新方式、拓宽领域,深入推动与韩国经贸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

  五是推进多边区域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区域和多边框架下的沟通协调,推动年内如期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探索与有关国家加强恢复经贸交流的可行性方案,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