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双反” 太钢做出回应!
发布时间:2017-02-09 09:15:03 | 点击:4831事件回顾:美国东部时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不锈钢板带材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裁定中国企业63.86%~76.64%的反倾销税和75.6%~190.71%的反补贴税(传送门:美国对太钢、宝钢等的不锈钢板带材做出“双反”仲裁)。
对此,2月4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表示,中方对美方连续对华钢铁产品裁出高额税率表示失望,对美方不公平的调查方法表示质疑。
太钢积极应诉配合对方调查
针对这一事件,太钢方面表示:太钢作为中国唯一的应诉企业,按照美国商务部的法律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所有涉及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资料,并积极配合美国商务部对太钢9家公司进行了补贴实地核查。美方调查人员在核查中并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接受太钢提交的资料,对太钢的全力配合也表示满意。
美方无视事实背弃WTO规则
但无法让人理解的是,美国商务部不仅无视太钢提交的资料,在没有任何异议的前提下,在终裁阶段突然“强行”提高了反补贴税率。在反倾销方面,美国商务部不仅不遵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条的承诺,继续使用所谓的“替代国价格”做法,给太钢计算出很高的倾销税率,而且美国商务部并没有派出调查官到太钢实施实地核查工作。
太钢认为,美国商务部在此案中完全置事实证据于不顾,根本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与敌对性。
警惕“多米诺骨牌”效应
对这次对中国不锈钢产品的“双反”调查,太钢方面认为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税率对中国不锈钢行业的出口会造成本不应有的负面影响;二是本案中美国不顾中国应诉企业提交的事实滥用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中国钢材出口遭受其他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这种影响远远大于本案的影响。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最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做出裁决。按照最新日程,ITC将于2017年3月20日前后做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