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套期保值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09 09:34:42 | 点击:4229原油产业链完整,上游产油商以卖出原油为主,主要防范原油价格下跌的风险,可进行卖期保值;下游炼厂和石化企业以购买原油为主,主要防范原油价格上涨的风险,可进行买期保值;中间原油贸易商,有买进和卖出原油双向的操作,可根据实际操作进行买期保值和卖期保值。
1 、产油商的卖期保值
向市场提供原油的产油商,为了保证其已经生产出来准备提供给市场或尚在生产过程中将来要向市场出售的原油的合理的经济利润,以防止正式出售时价格下跌而遭受损失,可采用相应商品期货的卖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减小价格风险,即在期货市场以卖主的身份售出数量相等的期货,等到要销售现货时再买进期货头寸对冲作为保值手段。
范例:7月份,某油田了解到原油价格为350元/桶,它对这个价格比较满意,因此该油田加紧生产;但是,它担心现货市场上的过度供给会使得原油价格下跌,从而减少收益。为避免将来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该油田决定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进行原油期货的卖期保值交易。其交易和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现货市场 |
期货市场 |
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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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
原油价格350元/桶 |
卖出10手原油9月合约,价格370元/桶 |
-20元/桶 |
8月1日 |
卖出10000桶原油,价格325元/桶 |
买入10手原油9月合约,价格345元/桶 |
-20元/桶 |
套保结果 |
亏损25元/桶 |
盈利25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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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亏平衡 |
通过这一套期保值交易,虽然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对该油田不利的变动,价格下跌了25元/桶,因而少收入了25万元;但是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盈利了25万元,从而消除了价格不利变动的影响。
2 、炼厂和石化企业等石油产品加工企业,以及航空公司等成品油消费企业的买期保值
对于以原油等为原料的石化企业或炼厂,和航空公司等成品油消费企业来说,它们担心原油或成品油价格上涨,为了防止其需要进原料时,石油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可采用买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减小价格风险,即在期货市场以买主的身份买进数量相等的期货合约,等到要进石油现货时再卖出期货头寸对冲作为保值手段。
范例:6月1日,一个炼油厂和当地分销商达成一份远期合约,同意在9月份供应一批货。根据当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价格350元/桶,提出了固定价格。炼油厂目前并没有货,也没有用于提炼的原油的货源保证或定价,为了锁定成本从而锁定利润,该炼厂决定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进行原油期货交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现货市场 |
期货市场 |
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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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
原油价格350元/桶 |
买入10手9月原油合约:价格370元/桶 |
-20元/桶 |
8月25日 |
买入10000桶原油:价格375元/桶 |
卖出10手9月原油合约:价格395元/桶 |
-20元/桶 |
套保结果 |
亏损25元/桶 |
盈利25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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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亏平衡 |
通过这一套期保值交易,虽然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对该加工厂不利的变动,该炼厂在现货市场损失了25万元;但是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盈利了25万元,从而消除了价格不利变动的影响。
3 、石油贸易商、储运商等石油产品经营者的套期保值
贸易商、储运商等石油产品经营者既向甲客户买现货又向乙客户卖现货。如果签约的买卖数量不等、时间不一致,就会有风险存在。应根据每月的现货净暴露情况决定如何进行买期或卖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