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将试点甲醇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发布时间:2016-01-29 00:05:05 | 点击:5854业内人士:将促使甲醇期货市场结构进一步完善
昨日,郑商所公布了《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将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试点工作,试点品种为甲醇,试点区域为张家港保税港区,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为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至此,甲醇期货向国际化迈进了一大步。
当天,郑商所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4月25日起,指定保税交割仓库接受并办理甲醇期货保税标准仓单相关业务。保税标准仓单仓储费、出入库费用等交割相关费用与现行含税标准仓单相同。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期货保税交割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商品,作为期货合约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它包括保税仓单交割、完税仓单交割、期转现及仓单转让等。期货保税交割将保税货物纳入可供交割量。此前,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曾连续下发多个文件,明确指出支持境内期货交易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探索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郑商所之所以将甲醇期货作为首个保税交割的试点品种,是基于对甲醇市场自由程度、贸易依存度、品种自身特性和关税税率复杂程度等方面的综合考虑。”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解释,一方面,我国甲醇的供求完全由市场决定,其价格完全放开,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政府在该产业生产、流通、进出口方面没有配额等政策限制;另一方面,甲醇贸易依存度适中,近五年平均的贸易依存度为22%,保税交割货源充足。此外,甲醇进口关税税率只有两种,便于保税交割管理。
根据昨日公布的《细则》,保税交割设计为一次性保税交割,即卖方注册保税仓单,到期交割后,卖方须完成保税仓单的报关(缴纳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手续。买方通过期货交割接到的是已经完税的仓单。另外,据相关人士介绍,交割结算流程与现行流程有部分差异。交割结算的核心问题在于买卖双方均按交割结算价(而不是保税交割结算价)结算货款,这是因为买方通过保税交割接到的是已经完税的仓单,卖方最终交割出去的也是完税的仓单。
鉴于保税交割尚不能免征增值税,《细则》简化了期转现的办理,即按照现行的含税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有关规定办理。郑商所只进行仓单过户手续办理,不开具保税交割结算清单,货款结算和发票流转由会员或客户自行办理。保税仓单报关的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价。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税交割将更多资源纳入境内期货市场,增加了可供交割量,使保税存货显性化,增加了市场透明度,同时也为境外客户参与境内期货交易奠定了基础。另外,探索试点保税交割,为期货市场在境外设置交割仓库积累了经验。
“就甲醇期货来讲,决定其价格上涨上限的因素由前期的西北现货市场价格,逐步转变为进口货价格。”中宇资讯分析师崔志明表示,未来甲醇期货价格走势会综合反映国内外市场等多重因素。
“前期甲醇期货套利交割主要在西北和港口两地间进行,后期或逐步转变为进口货与期货的交割。”一位业内人士说,短期内,实施保税交割就会吸引部分主营进出口业务的增量客户,同时增加保税仓单的注册数量,这将有利于完善市场参与者和标准仓单的组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