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经纪机构未来可在上海自贸区设期货公司
发布时间:2015-07-02 04:03:57 | 点击:6352本报讯 财政部昨日公布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根据情况说明,中方承诺增进外国金融服务公司和投资者对国内资本市场的参与,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经纪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依法设立期货公司,代理境外交易者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逐步扩大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另外,还将允许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外资独资和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制定一项计划,推动外资机构通过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情况说明称,中美两国将继续按照G20声明执行本国的场外(OTC)衍生品改革,具体包括:报告所有场外衍生品合约有关情况,在交易所或电子平台上交易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实现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的集中清算,并对非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制定更高的资本要求和保证金要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承诺将加强场外衍生品市场改革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 (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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