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客户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1 09:32:40 | 点击:6772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21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全部品种的客户保证金恢复至原有水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客户保证金维持不变,为交易所基础上加5%。
特此通知。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