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2〕17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4月12日
郑商函〔2022〕17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