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期货 金融及衍生品交易服务提供商
开立账户 操作指南
津投简介 分支机构 信息公示 开户授权人公示 居间人查询 联系我们
手机软件 电脑软件 第三方软件
公司公告 财经新闻 津投视点 期货文摘
风险揭示 反洗钱专栏 交易所章程 法律法规 线上培训 禁毒宣传月 投教专栏 股东来了 公平竞宣传周 保护教育宣传月 消防宣传月专栏 网络安全宣传周 宪法宣传周
津投研报 同业观点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 公司公告 > 文章
大商所发〔2021〕392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6日交易时(即9月3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和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种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3日
上一篇: 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调整棉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