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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0〕111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苯乙烯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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