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期货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调整保证金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15:03:43 | 点击:7102 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8日为节假日休市,按照上海、大连、郑州、中金,上海能源中心交易所有关节日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目前市场波动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2日结算时起,对各交易所各品种(不含临近交割合约)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郑州:棉花、动力煤、菜籽油、菜籽粕、PTA、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棉花,菜籽油,白糖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其它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金: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为了使广大客户更明确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根据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端午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上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郑州:棉花、动力煤、菜籽油、菜籽粕、PTA、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棉花,菜籽油,白糖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其它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金: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为了使广大客户更明确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根据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端午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