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保证金及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17:22:36 | 点击:6816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5%。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5%。
自2017年2月17日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客户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开平仓手续费的40倍,届时我公司将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根据中金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5%。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合约价值的25%。
自2017年2月17日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客户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开平仓手续费的40倍,届时我公司将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