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期货2017年春节放假及调整保证金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1 01:53:52 | 点击:7098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为节假日休市,按照上海、大连、郑州、中金交易所有关节日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目前市场波动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24日结算时起,对各交易所各品种(不含临近交割合约)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海:黄金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铜,铝,铅,锌,锡,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橡胶,沥青交易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线材,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焦煤,焦炭,鸡蛋,细木工板,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郑州:菜籽油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其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金: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为了使广大客户更明确2017年春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根据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春节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1月26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7年2月3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上海:黄金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铜,铝,铅,锌,锡,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橡胶,沥青交易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线材,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连: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焦煤,焦炭,鸡蛋,细木工板,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郑州:菜籽油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其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017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金: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为了使广大客户更明确2017年春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根据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春节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1月26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7年2月3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