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商所调整焦煤焦炭保证金及开平仓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20:14:58 | 点击:6840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1号通知,自2016年11月8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自2016年11月9日交易时(即8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提高至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不变。届时我公司将同步调整。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1号通知,自2016年11月8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自2016年11月9日交易时(即8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提高至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不变。届时我公司将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