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商所调整焦煤、焦炭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08:27:16 | 点击:6803 根据大商所发(2016)117号通知,自2016年4月28日起,大商所上调焦煤、焦炭品种交易手续费,上调幅度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
针对交易所上述调整,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同步上调。
特此通知。
针对交易所上述调整,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同步上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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