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镍、白银和石油沥青恢复双边收取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19:35:09 | 点击:6958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15〕135号通知,自2015年9月22日收盘结算时起,对镍、白银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恢复双边收取手续费。
特此通知。
根据上期发〔2015〕135号通知,自2015年9月22日收盘结算时起,对镍、白银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恢复双边收取手续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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