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期货的区别与联系
发布时间:2015-05-12 10:34:27 | 点击:7406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都以远期交割的合同为标的物,防止市场变动,可提供价格保护。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期货交易的标的是商品期货合同;期权交易的标的是一种权利。
期货交易是双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仓,否则双方均有履约的义务;期权交易是一种单向合同,只赋予买方决定是否执行合同的权利,卖方只能听从于买方的决定。
期货价格每时都在变动,每天都有盈亏发生,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因价格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期权交易的履约价格事先已确定,合约价格则是买方所付的期权费,在指定的期限内不再改变,不到期交易双方不发生现金流转。
期货交易双方均有履约义务,故均需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买方只交期权费;卖方有履约责任,需交保证金。
期货交易不需付出现金,仅付少量的保证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绝大多数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仓了结,因此它不属现金交易;而期权交易需付比期货交易保证金多的现金作期权费,因而贴近现金合同。
期货交易双方面临的投资风险与收益一样大,风险对双方来说都是无限的;而期权交易买方的风险有限,仅是其所付的期权费,盈利是无限的,且无需立即支付货款;卖方盈利是有限的,仅是期权费收入,风险却是无限的。
期货交易有杠秆作用;期权交易可将投资风险设置在一个可以承受的区域之内,具有比期货交易更强的杠杆作用。
期货交易大多数在交割期之前平仓了结;期权交易到期执行、放弃或转让期权合约了结。
期权交易可不在交易所,比期货交易方式灵活,有助于资金周转,对现有存货或头寸的交易者来说,增加了资金报酬率。
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可放弃期权保护既得利益。
期货交易是双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仓,否则双方均有履约的义务;期权交易是一种单向合同,只赋予买方决定是否执行合同的权利,卖方只能听从于买方的决定。
期货价格每时都在变动,每天都有盈亏发生,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因价格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期权交易的履约价格事先已确定,合约价格则是买方所付的期权费,在指定的期限内不再改变,不到期交易双方不发生现金流转。
期货交易双方均有履约义务,故均需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买方只交期权费;卖方有履约责任,需交保证金。
期货交易不需付出现金,仅付少量的保证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绝大多数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仓了结,因此它不属现金交易;而期权交易需付比期货交易保证金多的现金作期权费,因而贴近现金合同。
期货交易双方面临的投资风险与收益一样大,风险对双方来说都是无限的;而期权交易买方的风险有限,仅是其所付的期权费,盈利是无限的,且无需立即支付货款;卖方盈利是有限的,仅是期权费收入,风险却是无限的。
期货交易有杠秆作用;期权交易可将投资风险设置在一个可以承受的区域之内,具有比期货交易更强的杠杆作用。
期货交易大多数在交割期之前平仓了结;期权交易到期执行、放弃或转让期权合约了结。
期权交易可不在交易所,比期货交易方式灵活,有助于资金周转,对现有存货或头寸的交易者来说,增加了资金报酬率。
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可放弃期权保护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