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00:00:00 | 点击:5 〔2025〕36号
当事人:
李婷,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1993年生。
韩福成,户籍地吉林省柳河县,1991年生。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0日,李婷、韩福成利用某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与另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在nr2501合约上相互交易,扰乱市场秩序。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规行为,依据该细则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决定:
1.给予李婷、韩福成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李婷、韩福成各处1万元违规惩罚金。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