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00:00:00 | 点击:4〔2024〕125号
张××(00488808)组(账户组号: B6004737)于2024年11月27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2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岑××(01724067)组(账户组号: B6000581)于2024年11月27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2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2次达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